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(以下简称“城市商业医疗险”)业务,迎来规范发展新阶段。
7月31日,金融监管总局向业内发布《关于推动城市商业医疗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从突出普惠定位、坚守商业属性、规范精准定价、提升服务能力、共建良好生态、注重统筹规划六个维度,全面规范城市商业医疗险业务,推动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,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回应社会关切
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
城市商业医疗险,即我们常说的“惠民保”,是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、保险公司商业运作、与基本医保衔接的商业保险,具有投保门槛低、保费低、保额高等特点。
近年来,城市商业医疗险在多地落地并快速发展,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。相关数据显示,2020年至2022年,惠民保参保人数分别为4000万人次、1.01亿人次、1.58亿人次,到2023年达到1.68亿人次,同比增长6%。但在快速发展的背后,城市商业医疗险也面临较大的商业可持续性风险,引起了监管层和业界的高度关注。
《通知》的出台,正是呼应了业界的普遍关切。在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召开的2025年两会重点建议提案座谈会上,部分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对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,建议应当进一步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,提升服务保障水平,尊重健康保险发展规律,优化健康保险政策环境;规范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发展,推动基本医保与商业医疗保险信息共享,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医保医疗数据支持。
突出普惠定位
坚守商业属性
《通知》为城市商业医疗险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。
一方面,要突出城市商业医疗险普惠定位。《通知》要求,保险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围绕人民群众的优质医疗保障需求,优化城市商业医疗险产品供给,及时将医疗新技术、新药品、新器械应用纳入责任范围,提供覆盖广泛、公平可得、保费合理、保障有效的保险服务。要努力扩大城市商业医疗险的惠及面,推动商业医疗保险可及可信、可保可赔、可感可知。
另一方面,城市商业医疗险要坚守商业属性,遵循保险规律。《通知》指出,城市商业医疗险应当遵循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坚持保险公司自主经营,人民群众自愿投保。各公司要按照商业保险的基本原则和客观规律开展业务,坚持保费收取与保障程度相适配、扩面提质与商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,以规范经营和诚信服务促进业务健康发展,不断提升保险消费者满意度。
业内人士表示,城市商业医疗险应按照商业保险经营规律和市场化原则,回归市场化、专业化经营本源,适应市场需求,在普惠性和商业性之间寻求平衡,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实现差异化定价
不得搞“内卷式”竞争
城市商业医疗险的可持续发展,离不开精细化的市场运作,而精准的风险与客户分层、差异化定价是重要支撑。
在产品管理方面,《通知》要求,城市商业医疗险规范精准定价。要遵循风险对价原则,实现差异化定价,原则上应当基于不同群体的年龄、性别、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相应的责任分级或费率分组,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公平性和适配性。
为维护市场秩序,《通知》还要求,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开展城市商业医疗险业务,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水平,不得搞低价无序“内卷式”竞争,不得进行垄断性、排他性销售。不得违背商业保险经营原则,预先设定赔付率或设置基金池,不得对已签订的保险合同赔付条件进行当年调整。
城市商业医疗险的规范发展,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行业意义深远。数据显示,2024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合计近万亿元,2025年上半年保费收入6223亿元,近10年年均增速约20%,累计支付赔款2.6万亿元,目前还积累了超过2.5万亿元的长期责任准备金,将成为人民群众未来健康保障的储备。
配资平台排行榜第一名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